2015年,在前男友張震的婚禮上,舒淇收到了新娘送來的捧花,並收到了「希望她能早日找到屬於她自己的幸福」的祝福。
2016年,舒淇與相戀四年的男友馮德倫在布拉格舉行了婚禮。
經歷了無數心酸與詆毀之後,舒淇終於成功改寫了她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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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用童年治癒一生,有的人則用一生治愈童年。”
這句話放在舒淇身上,再適合不過了。
四月的台灣,景色旖旎,桐花大肆綻放,似雪一般純潔。
舒淇就出生在這樣美好的月份。
1976年,舒淇出生了。
只不過這時候的她還不叫舒淇,父母給她取名為林立慧。
這麼美好的月份,舒淇卻出生在一個不太美好的家庭裡。
舒淇的母親在生下舒淇的時候只有十八歲,還是個孩子的她卻成為了母親。
舒淇到了上學的年紀時,母親也只有二十三、四歲。
還是孩子的母親當然不知道該如何管教孩子,每次舒淇不聽話時,母親唯一會做的就是打罵。
舒淇的家庭並不富裕,父親是公司的小職員,平日對舒淇的關心很少。
後來舒淇的弟弟出生,重男輕女的家庭更忽略了女兒的存在。
弟弟的出生對這個貧困的家庭來說就是雪上加霜,小時候的舒淇根本就不知道“女孩子應該富養”,只知道生活要小心翼翼,不然就會換來父母的一頓打罵。
舒淇的父母堅信「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育方式。
小時候的舒淇只要犯了錯,就會遭到父母的一場毒打。
童年的舒淇最怕的就是聽到摩托車的聲音。
因為她知道,摩托車一響,就代表父親回家了,父親一回家,自己就又要挨打了。
在父母的打罵聲中,舒淇長大了。
青春期的舒淇格外叛逆,逃課,早戀,抽煙,喝酒。
因為這些事情,舒淇不只一次被父母打。
但父母打得越厲害,舒淇就越是不服氣。
被父母打得多了,舒淇就萌生出了離家出走來表示自己抗議的想法。
十五歲的時候,再也忍受不了父母無止盡的打罵,舒淇真的離家出走了。
留下了一封簡短的信,舒淇義無反顧地離開了家。
舒淇的離家出走並沒有引起父母的重視,他們沒有去尋找她,任由她自生自滅。
離家出走後沒多久,舒淇就出了車禍。
帶著滿身的傷痕,舒淇只好回家了。
看到全身是傷的女兒,舒淇的父母不但沒有表示關心,甚至上前就是一頓劈頭蓋臉的責罵。
父母冷漠的態度讓舒淇十分寒心,養好傷後的舒淇再次選擇了離家出走。
這一走,就是大半年。
在外生活總要錢,舒淇沒有錢付房租了,只好硬著頭皮打電話借5000台幣給母親。
母親答應了借錢給她,見到母親之後的舒淇,一下子就懂事了。
大半年沒見到母親了,首先映入舒淇眼簾的,就是母親一夕之間就變白的頭髮。
似乎是體會到了自己離家出走後母親的辛酸,舒淇決定不再離家出走了。
因為學業成績不好,回家後的舒淇就不再打算去學校唸書了,她決定去找一份工作,幫助父母養家。
小時候的舒淇大腦門,大嘴巴,連父母看到了都會覺得有點不好看。
女大十八變,越變越好看。
漸漸長大後的舒淇變得越發亭亭玉立了。
身無一技之長,對於舒淇來說,想要找到一份賺錢的工作的確有點難。
好在此時的舒淇青春靚麗,有模特兒公司主動找到她要簽約。
涉世未深的舒淇只以為自己簽了約就能當模特兒賺大錢,殊不知,在這背後有個大的圈套在等著她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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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港台,正是娛樂產業發展迅速的時候。
當時的港台「三級片」市場特別火爆,舒淇所簽約的模特兒公司,名義上是當模特,其實就是找人拍一些香豔的寫真集。
初入社會的舒淇在模特兒公司的忽悠之下,簽訂了一份堪比賣身的合約。
合約簽得匆忙,舒淇也沒有註意到合約中「拍裸照」「支付違約金」等字眼。
等到舒淇發現時,一切都太晚了。
家裡沒錢,付不起高額的違約金,舒淇只好咬牙安慰自己,是「為藝術做出犧牲」。
為了不讓自己當模特兒以後的生活太難堪,她給自己取了個藝名「書淇」。
後來她到香港發展時,才將自己的藝名改成了「舒淇」。
這份「買賣契約」影響了舒淇的一生。
舒淇的寫真集落到了柯俊雄的手裡。
柯俊雄是當時出了名的風流人物,曾經與台灣演藝圈眾多明豔的大美女都交往過。
16歲的舒淇身材修長婀娜,美得不可方物。
光是一眼,柯俊雄就把舒淇當作了獵物。
這邊柯俊雄正看著舒淇的寫真想方設法地將她簽約到自己的公司,那邊還在繼續被迫拍攝大尺度寫真的舒淇還不知道自己接下來要經歷怎樣難以啟齒的事情。
憑藉著自己在台灣演藝圈的名望,柯俊雄用十萬台幣將舒淇從模特兒公司「買」了回來。
當時的台灣影視市場大尺度電影深受歡迎,長得漂亮的舒淇是這類電影的不二人選。
剛被柯俊雄「買」回後不久,舒淇就接到了人生中的第一部電影《靈與欲》。
這部電影中,與舒淇演對手戲的不是別人,正是對舒淇垂涎已久的柯俊雄。
起初這部電影的男主角另有他人,柯俊雄憑藉著自己龐大的勢力強行把男主角換成了自己
憑藉著隻手遮天的能力,柯俊雄不僅換了自己當男主角,還改了劇本,私自增加了許多大尺度的戲。
即使有許多不情願,因為付不起高額的違約金,舒淇也只好照著劇本來。
電影《靈與慾》的拍攝過程並不美好,卻成為了舒淇成功進軍娛樂圈的保障。
《靈與欲》上映以後收視率很高,舒淇也漸漸被大家所耳聞。
電影被越來越多的人看到,人們都戲稱舒淇為「脫星」。
舒淇成名了。
沒有成名後的喜悅,只有家人看到舒淇大尺度照片的無奈與羞愧,還有人們一句又一句「脫星」的調侃。
這個時候的舒淇夢想著離開台灣,一個男人的出現終於拯救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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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男人就是王晶。
遠在香港的王晶看到了舒淇的寫真和電影,他被舒淇的美貌征服,彷彿是看到一顆冉冉升起的影視新星一般,王晶迫不及待地想要把舒淇簽約過來。
王晶派經紀人文雋去台灣簽約舒淇,剛在舒淇身上嚐了一點甜頭的柯俊雄自然不願意放舒淇。
文雋想著拿點錢將舒淇贖回來,誰料想柯俊雄竟然獅子大開口,張口就是500萬台幣。
文雋沒有辦法,只好搬離了王晶。
王晶鑽了簽約的空子,一分錢沒花,就將舒淇從柯俊雄手下簽了過來。
就這樣,在王晶的幫助下,舒淇終於離開了台灣,跟著文雋去了香港。
本來以為離開台灣,自己就可以擺脫「脫星」的稱呼,誰料想王晶居然接連給她安排了《玉蒲團之玉女心經》和《紅燈區》兩部大尺度電影。
憑藉著這兩部電影,舒淇火了。
“艷星舒淇”,成為了她一輩子都無法擺脫的名號。
舒淇在電影中的精彩表現引起了導演爾冬升的注意,他邀請舒淇與張國榮共同出演大尺度電影《色情男女》。
憑藉著「夢嬌」一角,舒淇獲得了金像獎最佳女配和最佳新人演員,「艷星」的名號也越來越響亮。
這樣的成名,舒淇並不開心,她不喜歡看到別人遇到她時異樣的眼光。
這時候,張國榮的一句話將舒淇從「艷星」的萬丈深淵中拉了出來。
“你不脫也可以演好戲。”
張國榮的這句話讓舒淇然開朗,她下定決心一定要擺脫「艷星」的稱號。
就這樣,舒淇推掉了她所有的資源,開始轉型。
正如張國榮所說的那樣,即使不當“艷星”,舒淇也可以演好戲。
1997年,舒淇接拍了《基佬四十》和《超級無敵追女仔》兩部喜劇電影。
後來,舒淇又拍攝了《飛一般愛情小說》。
憑藉著在電影中的精彩演技,舒淇的名字被列在了金馬獎最佳女主角的候選人名單上。
舒淇終於轉型成功了,同時,舒淇也遇到了第一個讓自己心動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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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舒淇與黎明在《玻璃之城》的片場相識。
兩人因戲生情,將戲裡的感情延續到了戲外。
兩人的戀愛很低調,即使是這樣,還是被嗅覺靈敏的狗仔拍到了兩人拍拖的照片。
得知自己偶像的戀愛對像是“艷星”,黎明的粉絲一下子就坐不住了。
他們開始瘋狂地對舒淇進行人身攻擊,並奉勸她可以早點離開黎明。
而黎明的父親,也因為兒子找了個「艷星」當女朋友憤怒不已,堅決要求兩人分手。
在輿論和黎明父親的壓力之下,兩人長達七年的愛情長跑就這樣草草收場了。
傷疤還未撫平,舒淇就遇見了人生中的第二個男人-張震。
同樣是因戲生情,這次的兩人沒有偷偷摸摸,而是大大方方地想分享戀愛的喜悅。
同樣的戀情開端,以同樣的方式收尾。
張震的父母極力反對兒子和舒淇在一起,兩人無奈,只好選擇分手。
經歷了兩次愛情的失敗,舒淇在2005年的金馬獎頒獎典禮上放言,一定要將自己脫掉的衣服一件又一件地穿回來。
事實證明,舒淇做到了。
她不僅一路高歌猛進,拿下了許多獎項,還收穫了自己的愛情。
2016年,舒淇先承認了與馮德倫的戀情,同年,兩人又宣布了結婚。
婚後的兩人,生活平平淡淡,甜蜜又幸福。
而舒淇這麼多年所承受的「艷星」帶來的辛酸,也終於得到了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