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代頂流韓庚個人資料:13年賣身契轟動中韓,憑一己之力改變韓國法律

2023-12-02韓庚

在韓務工的所有愛豆中,被當成斂財工具最嚴重的非初代頂流韓庚莫屬。

2001年,初到韓國,還沒弄清楚韓圈的規則,就簽下了13年的賣身契。參加練習生選拔,憑過硬的舞蹈功底在3000:1的激烈競爭下,拿下出道綠卡。

但因外籍身份,他並未獲得表演許可,只能眼睜睜看著隊友在舞台上表演,如果想上台自己必須帶著有異味的面具,沒有露臉的資格。

即便到了人氣最火的時候這種區別對待也沒有改變。

直到終於上台才發現,這種不平等還牽連了家人。

08年super junior上海演唱會,所有成員的家人都被安排在VIP主席台,而韓庚的家人只配坐在最邊緣的角落。粉絲見面會,隊友的粉絲都在離舞台最近的地方,而韓庚的粉絲全被趕到二樓,讓他誤以為自己人氣最低。甚至不打招呼,替他推掉一切個人資源。瞞著韓庚拒掉OLAY代言、禁止他參與《花木蘭》電影徵選。

因過度勞累,韓庚某次突然昏迷,在醫院輸液,經紀人為了讓他盡快回去工作,不顧韓庚身體將輸液速度調到最快,然後趕他去走紅毯。

忍無可忍的韓庚選擇在頂峰期解約,但當時是韓流在中國發展最火熱的時候,SM不同意解約,於是誕生了「解約門」事件,SM勒索韓庚高達二十多億韓元違約金。

2009年,韓庚向法院請求判決與sm公司的合約無效,隨後坐上回國的飛機。第二年宣判韓庚勝訴。韓國因此連改兩條法律,一是廢除外國藝人只能上韓國固定兩個電台的的條文,二是強制演藝公司必須採用標準化合約,合理合法分配薪資酬勞,與藝人的簽約年限在七年以下,解約不得收取天價違約金。

而這,也為後來赴韓的練習生鋪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