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新一期《中國紀檢監察》雜誌以專題形式約請部分紀委書記,結合執紀執法故事,向讀者呈現了他們的實踐與思考。其中,江西省上饒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陳冰在回顧中講述了一起獨特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這起案件是他在2021年9月擔任上饒市紀委書記後,聽取的第一個要案匯報,案件的主角,是一名之前就已經辭職的干部——餘幹縣原縣長江某某。令陳冰印象深刻的是,江某某通過投資入股等方式掩蓋受賄問題,試圖給腐敗行為披上“合法外衣”,“這正是腐敗手段隱形變異的一個突出表現,值得我們警惕和關注” 。
據澎湃新聞記者核查,陳冰提到的江某某,指的正是餘幹縣原縣長江忠漢。江忠漢出生於1967年7月,江西萬年人,2020年5月起任餘幹縣長。 2022年1月,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網站公開的一份工作報告顯示,江忠漢等人違反換屆紀律問題,在全省進行了通報。從工作報告上的日期看來,該報告於2021年11月26日由中國共產黨江西省第十五次代表大會通過。在此之前,2021年7月21日,餘幹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決定:接受江忠漢辭去餘幹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
事實上,江忠漢辭職之後,不僅受到了進一步調查,而且已經在今年3月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九年。除了換屆問題之外,其更隱密的罪行也一一被膽大心細的辦案人員揭露了出來。
據陳冰敘述,江忠漢在擔任餘幹縣委副書記兼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黨工委書記及縣長期間,以邀請私營企業主吳某某投資入股其實際控制的某生物科技公司為名,收受吳某某280萬元巨額賄賂,佔江某某總收賄犯罪所得的近1/4。江某某在察覺到組織可能對其開展調查前,指派人員將該生物科技公司70%的股份轉移到吳某某名下,並辦理了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手續,移交了公司賬目和財務印章。可以說,面上的「功夫」都做足了,不予深究的話,查處的僅就是江某某違規經商辦企業的違紀問題,而不是涉嫌受賄的違法犯罪問題。
審查調查組同志敏銳地洞悉到,這280萬元並不簡單。透過外圍調查的綜合分析、抽絲剝繭,辦案人員發現了幾個疑點。首先,吳某某長期紮根汽摩配件產業,名下企業正處於上升期,與生物科技產業可謂隔行如隔山,從在商言商的角度,吳某某為什麼要跨產業投資江某某控制的公司且佔股達70%?其次,該生物科技公司位於江某某的老家,管理層幾乎都是江某某的親友,吳某某並未向該公司派遣過任何管理人員,這不合常理。而該公司股權轉讓時間離江某某被留置僅相隔一個月,這是否是江某某瞞天過海的補救措施?再聯繫到吳某某的汽摩配件企業在餘幹縣享受了當地的園區廠房建設補貼,需要江某某簽字,審查調查組判斷這280萬元的背後很大可能存在隱性腐敗的貓膩。
帶著這些疑點,審查調查組兵分三路,共同探尋事情的真相。第一路從涉嫌行賄人員入手,力求打開突破口;第二路主攻江某某實際控制的生物科技公司,蒐集外圍證據;第三路則在留置點與江某某進行談話,開展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最後審查調查小組認定,這280萬元其實是披著投資入股「合法外衣」的賄賂行為,在攻克這個難關後,案件順利辦結,並移送檢察機關。
結合過往案例,不難發現,不乏有先被發現有違紀問題,後來又被查處嚴重違法的官員。其中有些官員甚至因為先前隱瞞的問題後來又被發現,先後多次受到黨紀國法的處分。這些官員在首次被組織發現問題後,不但沒有認真悔改,主動向組織坦白交底,反而心存僥倖,以為可以避重就輕。他們最終的結局,注定是徹底的失敗。
資料來源:中國紀檢監察雜誌、澎湃新聞等
編撰/楊鑫宇編輯/白毅鵬
資料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