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死了嗎?”
2019年3月,當昆明市的一起故意傷害案進入公眾視野時,
很多老昆明人,對孫小果這個名字記憶猶新。
因為在21年前的1998年,
孫小果就因為犯下多起性質惡劣的大案,
在當年一審被判了死刑。
既然是被判死刑的人,
為何時隔21年後,又再次現身呢?
最初,也有人猜測是同名同姓。
但是,根據後來警方以及檢方公佈的相關資訊來看,
孫小果,就是當年的孫小果。
如此一來,案件的性質就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即便是一般人都能看出來,
當年的死刑犯能夠逃出生天,
肯定是當地司法部門內部,有人「做手腳」了。
然而,九十年代同樣混幫派,在當時見過孫小果的劉潔,
2019年曾告訴記者:江湖上誰不知道,孫小果是犯了事,也不用坐牢的人。
劉潔說,最初見到孫小果時,他還是個留著長髮的年輕人。
由於長得斯斯文文的,第一眼誰都不相信這小子也是混幫的。
當年在昆明地界,東北幫佔據頭把交椅。
不到一百人,但因為出手狠,敢下黑手,因此誰也不敢惹。
最不入流的,則是鎮雄幫。
雖然人多勢眾,但有時候為了區區幾塊錢的利益就下死手。
所以不光在黑道上,就連昆明當地的百姓,
都把鎮雄幫視為不入流的流氓。
在劉潔看來,孫小果雖然跟東北幫混過,
但又屬於特立獨行的異類。
孫小果當年,跟隨東北幫,
犯有尋覓滋事、傷害和非法拘禁幾項罪名。
這在當時,是被警方確認的。
不過,他不屬於東北幫的一分子。
甚至可以說,他的段位比東北幫還要高出一截。
想當年,只有孫小果,可以堂而皇之地開著警車,
大搖大擺出入各種夜場。
僅憑這一點,黑道上的所有人,都會忌憚他三分。
至於劉潔所說的,孫小果凡事不用坐牢,
這可不是空穴來風。
早在1994年的10月16日,
那天夜裡,孫小果等四人駕駛警車在昆明街頭遊蕩。
他們將兩名女子強行帶上車,
之後又帶到鄰近的縣城LJ了她們。
這起案件發生後,孫小果僅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就算刑期並不長,事後孫小果先是被取保候審,
接著又是監外執行。
劉潔說,假如當年孫小果踏實服刑3年的話,
或許就不會有後面這一系列更惡劣的案件發生了。
1997年4月,原本仍應在監獄服刑的孫小果,
離奇地在社會上現身。
接下來7個月的時間裡,孫小果再次犯案。
當時他一共犯下8起刑事案件,
其中涉嫌QJ4名未成年女性,另有一名受害者當時未滿14歲。
性質極為惡劣,引起了公眾強烈的憤慨。
1998年2月,孫小果被昆明市中級人民FY一審判處死刑。
判決之後,外界都以為此事了結了。
而黑道上的人,也都以為孫小果死了。
可惜,事實並非如此。
還在2013年的11月,就有網友在網路上爆料,
這傢伙並沒有死,很有可能已經在經營酒吧生意了。
奧迪A8開著,不少混跡夜場的人,都聽說了他的新綽號叫大李總。
緊接著2014年,又有一位匿名的網友在網路上說:
孫小果這個名字已經被判了死刑,至於人,呵呵…
不難看出,在2019年之前,就已經有人知道孫小果沒死了。
只不過那時候他已經不叫孫小果,而是改名為李林宸。
從2013年5月7日開始,正式經營M2酒吧。
此後,孫小果又和一個名叫欒浩程的股東合作,
在昆明的核心地段,開設了銀河俱樂部。
自從改名為李林宸後,孫小果就一直試圖透過創業洗白自己。
2015年,他的酒吧開到了玉溪和文山。
2017年,又開到了楚雄和普者黑。
截止到2017年,孫小果的酒吧,在雲南省內,開設了10家以上。
除此之外,他也不斷在貿易和投資領域,拓展業務。
但是,孫小果的創業和洗白之路,走得併不順利。
2018年底,不知出於何故,他的銀河俱樂部關閉。
同時,雲南多地的酒吧分店,也都和孫小果分道揚鑣。
正規經營領域洗白,走得不順利。
而在黑道上,孫小果的行事作風,還是那麼肆無忌憚。
2019年3月,化名李林宸的孫小果,與人在夜場發生鬥毆。
他下手毫無輕重,踢到對方膀胱,致使對方為二級重傷。
就是因為這一腳,孫小果再次被警方盯上。
經過公安機關調查,這個人並不叫李林宸,而是叫孫小果。
更關鍵的是,在孫小果經營酒吧的這幾年裡,
他在黑道上的勾當,一刻也沒有停止過。
D場生意、非法放貸、肆意拘禁、故意傷害。
這些違法犯罪的勾當,孫小果一件也沒少做。
當孫小果的案件被公佈後,
昆明百姓包括全國的大眾都極為震驚,
這個曾經被判處過有期徒刑,被判處死刑的罪犯,
究竟有何神通,能夠一而再再而三地逃脫法律制裁?
事情的真相,即將浮出水面。
1977年出生的孫小果,因為生父姓陳,
所以在1982年、母親還未跟父親離婚之前,他一直叫陳果。
孫小果的父親,當年是昆明某單位的職員。
他的母親原名叫孫學梅,後來改名為孫鶴予。
孫鶴予早先,是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的一名警員。
1982年,孫鶴予跟陳某離婚。
從那之後,陳果正式跟隨母姓,改名為孫小果。
母親孫鶴予對他極度的溺愛。
再後來,孫鶴予再婚。
她的再婚丈夫叫李橋忠。
1994年孫小果混跡黑道,並犯案之時,
他的母親孫鶴予在公安系統,也是一名警察。
而他的繼父李橋忠,當時還是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副JZ。
正是因為有這種背景,
所以當時昆明黑道上的人都能看到,孫小果常常開著警車出入夜場。
1994年,孫小果犯QJ罪後,
公開資料顯示,是因為當時他還未滿18歲,
因此才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此後的孫小果,幾乎沒有服刑。
原因就是,在正式判決下來後,
他的母親孫鶴予,與繼父李橋忠,一起運作的結果。
1995年,李橋忠透過各種關係,先是幫孫小果辦理了取保候審。
判決以後,又透過各種關係,
為孫小果辦理了保外就醫。
如果孫小果後來沒有再犯事,
他的罪行,包括父母在背後運作的一系列勾當,
可能就會真的不了了之。
然而,按捺不住寂寞的孫小果,還在1997年4月,就又開始接連犯罪。
此後孫小果被抓,包括他3年的罪行,
以及其母親孫鶴予、繼父李橋忠為他運作的事情,也都一並被曝光。
1998年2月,孫小果被判死刑。
他的母親和繼父,在當時也被懲處。
因為犯有包庇罪,孫鶴予在1998年被開除公職,並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李橋忠則被撤職。
此外,1994年違規協助孫小果的幾名警察,
也因為瀆職罪被追究了刑事責任。
就在1998年,孫小果一審獲死刑後,
其後,又先後經歷了兩次改判。
第一次是1999年。
當時孫小果被判死刑後,自行上訴。
雲南省高級人民FY此後二審此案。
法院二審的判決結果是,由死刑改為緩期兩年執行。
由於當年資訊資訊流通還不發達,
所以大眾並不知道,孫小果由死刑改為死緩。
至於改判中間是否存在貓膩,
2019年孫小果被抓後,專案組的調查是,
1999年的二審改判,沒有發現徇私枉法的情節,
只是在事實認定和適用法律上有錯誤。
不過,即便1999年的改判,不是人為運作的結果,
但留下孫小果的性命後,就為後來其父母的再次運作,埋下了伏筆。
改判死緩後,孫小果被送入雲南省第一監獄服刑。
依現行的法律規定,死緩兩年期間,
如果沒有新的犯罪,則自動轉為無期徒刑。
這時候,假如孫小果依法服刑,就不會再產生後面的一系列惡果。
可是,2003年孫鶴刑滿釋放後,
又開始四處托關係準備「撈兒子」。
孫鶴予之所以還有幻想,就是因為丈夫李橋忠還沒有「倒台」。
先前被撤職的李橋忠,後來又當上了五華區城管局的JZ。
這個職位雖然不大,但接下來,
李橋忠包括孫鶴予,卻打通了層層關節,成功讓孫小果「逃脫復生」。
你以為李橋忠是用錢砸的嗎?
不是。
關係、圈子、人脈,才是李橋忠打通各環節的主要手段。
身為曾經的公安局副JZ,李橋忠很清楚,
要讓兒子孫小果的無期徒刑變成有期徒刑,
首先就是立案再審。
當時,雲南省高級人民FY立案庭庭長叫田波。
李橋忠側面打聽到,
田波也當過兵,而且他們是在同一個部隊服役的。
隨後,李橋忠輾轉通過當年的戰友,和田波搭上了關係。
先是請吃飯,隨後又分兩次,每次5萬元,
李橋忠送了田波總共10萬元。
說實話這錢真不算多,不過有戰友這層關係,
收了錢後,田波就開始為李橋忠辦事。
打通了田波這個關節,接下來就是再審的審判關。
梁子安,當時擔任雲南省高級人民FY審判監督庭庭長。
李橋忠不認識梁子安,一開始,樑子安還不想替李橋忠辦事。
但面子上又抹不開,他就讓李橋忠再去找其他領導。
於是,李橋忠決定直接找,時任雲南省高級人民FY院長趙仕傑。
不認識他沒關係,只要能找到和趙仕傑說上話的人,就好了。
接下來,李橋忠迂迴通過多人,頻繁地給趙仕傑送話。
尤其是透過一個叫袁鵬的人,給趙仕傑送話的頻率最多。
袁鵬可不算小人物,是時任雲南省長的秘書。
李橋忠先是透過一個私人老闆認識袁鵬。
送給袁鵬3萬元後,袁鵬便給趙仕傑直接打了電話。
事實證明,李橋忠深諳中國官場之道。
雖然他不認識主要的領導,但透過領導的秘書去打招呼,
所有的事情就變得異常順利了。
袁鵬和趙仕傑打了招呼,趙仕傑緊接著就暗示梁安,
孫小果的這個案子,能動就動一動。
那時候,梁子安也已經收了李橋忠的十多萬元賄賂。
有了領導的正式發話,接下來的事情就順理成章了。
2007年9月,雲南省高級人民FY,對孫小果啟動再審。
最終,在田波、梁子安等一群枉法之人的操縱下,
罪行累累的孫小果,由死緩改判有期徒刑20年。
對李橋忠和孫鶴予來說,第一步終於走通了。
但是,他們並不滿足於此,還想進一步把孫小果撈出來。
那麼接下來,就是要想辦法,讓孫小果獲得減刑的機會。
原本,孫小果是在雲南省第一監獄服刑的。
就在孫小果被改判之後,
透過李橋忠的運作,孫小果在第一監獄先後減刑3次。
等到第4次減刑的時候,在第一監獄內卻遇到了阻力。
彼時,第一監獄內的紀委書記,叫何紹平。
他堅持原則,好幾次提出不同甚至是反對的意見。
何紹平認為,孫小果該犯,不符合相關的減刑規定。
因為何紹平的多次反對,孫小果想繼續減刑,就做不到了。
為此,雲南省監理局ZW羅正雲,也曾打給何紹平。
雖然領導者發話了,何紹平還是不同意給孫小果減刑。
為此,在羅正雲等人的運作下,
2009年1月,孫小果從第一監獄,轉到了第二監獄。
繞開了何紹平,在第二監獄內,
這群人又開始肆無忌憚給孫小果減刑。
大開眼界的是,2009年5月,
孫小果居然也獲得了實用新型專利。
這項所謂的專利,讓孫小果又獲得了減刑的機會。
在第二監獄,孫小果前後兩度獲得減刑機會。
2010年4月,孫小果出獄。
2013年,蟄伏3年後,孫小果開始以李林宸的名字,
重新出現在了社會上。
2019年,隨著掃黑除惡專案鬥爭開始,
再加上孫小果頂風犯案,他再次被抓。
只不過這次,他的母親孫鶴予,以及繼父李橋忠,
再也沒辦法去撈他了。
經過調查,當年涉及孫小果案的公職人員,多達一百多人。
無論是法院還是監獄系統,最終堅持原則的,
只有何紹平一個人。
調查之後,其中19人被審查起訴。
60人被黨紀政務處分,50人被組織處理,22人被談話提醒。
至於孫小果本人,他在逃脫一次死刑後,
於2020年2月20日,被正式執行死刑。
孫小果伏法了,但事情真的結束了嗎?
公檢法隊伍裡,那麼多人為一個黑社會頭目、QJ犯開脫罪責,
背後有關鍵作用的,不是那區區5萬或10萬的賄賂,
而是人們內心深處,根深蒂固的人情世故和迎來送往啊。
要嘛是覺得面子上過不去,
要嘛就是覺得,這次我幫了你,下一次或許你也能幫我。
正是因為這種觀念在作祟,給了請託之人各種空子可鑽。
所謂的“互幫互助”,最終織就了一張巨大的徇私枉法的關係網。
毋庸置疑,也不必掩飾,這就是中國式人情世故的悲哀。
只要不破除這種觀念,類似的事情,將來絕對還會發生。
2019年,孫鶴予說,身為母親,自己很失敗。
身為一個罪人,孫小果終於死了。
作為他的母親,
孫鶴予應該把“很失敗”,改成“大快人心”。
文|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