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恐怕沒有哪個人不知道“包公”,以“剛直不阿、斷案如神”聞名的北宋官員包。要用「包青天」三個字來表達對他的敬仰。
但實際上,「青天」這個稱呼,乃至許多人對包諱的認知,主要還是來自民間戲劇。在戲劇中,包包被美化了,甚至被神化了(所謂「文曲星下凡」、「夜審陰日審陽」等)。其實從史書的記載來看,包諱的形象並不完美,有些行為甚至可以說是醜陋和「反動」的 。
今天就用這些文章,來幫大家刷新下對包公的認知。
包青天劇照
歷史上包公的正面形象
我們先簡單介紹一下歷史上的包公。
包諱字希仁,今安徽合肥人。 他生於宋真宗鹹平二年 ( 999年) ,死於宋仁宗嘉祐七年(1062年),活了64歲。他的政治活動,主要發生在宋仁宗時代。
包中29歲考中進士甲科,不數年「輒赫然顯貴」 ,做過知縣、知州、權知開封府、權禦史中丞、三司使、禮部尚書、樞密副使等,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所以世人稱他「包待制」、「包龍圖」)。
包傷害在官場上發展相當順利──一個數據可以為證:他當官26年,遷官25次,幾乎每年都在升官──可以說是皇帝眼中的紅人。
不過,真實歷史上的包格並非以「斷案」見長,而是以「執法」和「彈劾」為能。
先說執法。
包。包雷斯不念情面,對所有違法者一概處理,並禁止任何私人關係請托,所以“威名震動都下”,“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把東京治理得井井有條”,“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把東京治理得井井有條。
同時,包諱也改革了開封府的訴訟制度。
依照舊制,告狀的人要把狀紙交給門吏,再由門吏轉呈長官,是否審理、何時審理則由門吏通知告狀的人。這個過程很明顯地存在著一個權力尋租的空間,因為見不到長官,告狀人如果不給門吏送禮,那麼狀紙很可能根本到不了長官手中。
包 到任後,大開正門,告狀者不用再經過門吏,就可以直接見到長官,呈上狀紙,這讓案件的審理更加客觀公正,時人用“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來稱讚包諱這次對訴訟制度的改革。
包公畫像
再來說下彈劾。
據說包公一共彈劾過「權幸」三十多人。歷史有記載的,有賣私鹽牟取暴利的淮南轉運按察使張可久、役使士兵為自己織造駝毛緞子的汾州知州任弁、監守自盜的仁宗親信太監閻士良、盤剝百姓激發民變又濫殺無辜的轉運使王奎(這個王奎底子很硬,包公一共彈劾了七次才罷官)、宰相宋庠、舒王趙元祐的女婿郭承祐、仁宗張貴妃的伯父張堯佐等人。
這份名單包括宰相、親王女婿、皇帝親信太監、皇帝媳婦的近親,都是當朝的權貴。包。現在「包彈」已經成了漢語中一個固定的詞語,意為「批評」。所以說,包公工作之餘,還為現代漢語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其中以反對仁宗張貴妃的伯父張堯佐當宣徽使的故事最為精彩。史載:
張堯佐除宣徽使,以廷論未諧,遂止。久之,上以溫成故,欲申前命。一日,將禦朝,溫成送至殿門,撫背曰:「官家,今日不要忘了宣徽使。」上曰:「得!得!」既降旨,包 乞對,大陳其不可。反复數百言,吐語憤激,唾濺帝面,帝卒為罷之。溫成遣小黃門次第探伺,知諱犯顏切直,迎拜謝過。帝舉袖拭面曰:“中丞向前說話,直唾我面,汝只管要宣徽使,宣徽使!汝豈不知包。是御史中丞乎?”
簡單翻譯一下:貴婦伯父張堯佐想當宣徽使這個官,但朝臣們都反對。後來張貴妃(「溫成皇后」是她的諡號)在仁宗面前吹枕頭風,仁宗一高興,說:「行,沒問題。」沒想到聖旨剛下,包遮掩就來反對了,而且情緒激動,吐沫星子都噴仁宗臉上了,仁宗只好作罷。回去後,張貴妃去問仁宗,仁宗生氣地說:“我臉上這唾沫星子還沒乾呢!你只管要官,你不知道現在包。當禦史中丞嗎?”
包公戲劇形象
除了「執法」、「彈劾」這兩大技能,包諱在民政、外交等多個領域也有建樹,本文不一一列舉。
包。唯一沒有閃光點的領域,就是「斷案」領域,在正史幾乎沒有任何記載。然而各種包公戲劇,卻都在大肆宣傳包得「斷案」的能力,並把正史上、野史上、民間傳說中的各種各樣的、各朝各代的案件都一股腦扣在包。上,讓他一一偵破,以塑造他「斷案如神」的戲劇形象,這有點像現在的同人小說。
這種歷史形象和戲劇形象的偏差,讓人感到奇怪。有專家認為,造成偏差的主要原因是元明清時期政治黑暗、吏治腐敗,這種背景下廣大民眾有呼籲司法公正的心理需求,「包青天」也就應運而生了。
其實原因可能還有一點,就是古代觀眾大概也和現代觀眾一樣,喜歡看各種偵探劇、懸疑劇,而劇作家想要讓作品受歡迎,必須迎合這種趨勢,於是包公的偵探“同人”作品,就應運而生了。
歷史上包公的負面形象
上面我們說的,都是包博在歷史上正面的形象,閃光的一面,但在歷史記載中,包格也有不那麼光彩、甚至有些醜陋的故事。
下面我們就列舉一下(如果引起某些同學的不快,那麼請你一定要記住這句話:「歷史和戲劇,是兩碼事」)。
包公戲劇形象
首先,當時有人認為包屏蔽的私德有問題。
《宋史》的記載了這麼一件事。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三司使張方平犯了錯誤,被包格彈劾免官;張方平後,宋祁接任三司使,又被包諱彈劾免官。宋祁被免後,皇帝就讓包剛度以樞密士之職暫任三司使。
依照當時讀書人的道德觀念,包公彈劾別人,自己是不能當這個官的,這種取而代之有以權謀私之嫌,何況三司使還是個著名的肥差(相當於現在財政部長)?
所以“命下之日,外議。”,大家議論紛紛,就連曾極力推薦過包。啥意思呢?就是牽牛踩踏了田而奪了人家的牛,處罰別人就算了,還要貪圖肥缺來做那個職務,不也是過分了嗎?不是太過火了嗎?
但包諱不為所動,並沒有辭職,而是躲避了一段時間後就出來就任——任他輿論洶洶,好官我自為之。
其次,包公還幹過徇私舞弊、包庇下屬的事。
說包諱「徇私枉法」對很多人而言,實在太刷新三觀了,所以我們直接摘取歷史原文記載,來證明我不是瞎編的。
《宋史·胡宿傳》:
涇州卒以折支不時給,出惡言,且欲相煽亂。既置予法,乃命彈劾三司吏。三司使包傷害弗遣。宿曰:「涇卒固悖饅,然當給之物,越八十五日而不與,計吏安得為無罪? ,立遣吏。
簡單翻譯一下:涇州兵卒軍餉發放不及時,包諱屬下官吏要承擔責任。包 包庇下屬,不肯追責。胡宿說:「(軍餉)超過八十五天還不給,管理人員怎麼能無罪呢?包。查辦公室手下三司吏。
注意,這不是野史,而是明明白白記載在《宋史》上的。而這個胡宿,也不是什麼小人物,他最後做到了樞密副使,和包諱官位最高時的職務是一樣的。
少年包青天劇照
再一次,上面我們說過,包諱在「斷案」領域,史籍上幾乎沒有紀錄。相反,說他斷案糊塗的領域,倒有個清晰的記載。
包諱同時代的沈括在《夢溪筆談》中說:
包孝肅尹京,號為明察。有民犯法,當杖脊。吏受贗,與之約曰:』今見尹必付我責狀,汝第號呼自辯,我與汝分此罪,汝決杖,我亦決杖。 ’既而包引囚問罪,果付吏責狀,囚如吏言,分辯不已。吏大聲呵之曰:’但受脊杖而去,何用多言! ’包謂其市權,抨擊於庭,杖之十七,特寬囚罪,止從杖坐,以告別勢。不知乃為所賣矣! 」
簡單翻譯一下:
包格當開封府尹時,有人犯法了要“杖脊”,打板子。這人就賄賂了包公手下小吏。小吏說:“別怕,你就說自己冤枉,不停為自己分辨,剩下事就交給我了。”
果然,罪犯過堂時大聲辯白,小吏大聲呵斥他說:「挨板子就挨板子,哪有那麼多廢話?」包 大怒,覺得這個小吏狐假虎威賣弄權力,把小吏押到外面打了一頓板子,而犯人被當作從犯,少挨了不少板子。
包格就這樣被小吏給輕鬆蒙蔽了。
最後,所謂包公“愛民如子”,也有人質疑。
歷史記載,有一次江淮、兩浙、京東、河北連續出現天災,人民吃不飽肚子,就都去當盜賊。包 明知所謂「盜賊」是因為「累年旱澇,物價湧貴,民食艱阻」而吃不上飯的饑民,還建議皇帝,施行鐵腕政策,要「即時誅滅」「捕捉淨盡」,對剿滅不力的官員,要嚴加處罰,因為「萬一無賴之輩相應而起,胡可止焉」。
有專家基於這個紀錄,說包。這個詞可能有些過分了,畢竟包 的立場和一般民眾的立場不同,是站在政府一面的。不過這個紀錄也說明,包諱的「愛民如子」也是有條件的,是和其他貪官污吏對比而顯示出來的。一旦人民和包諱立場不同,等待他們的就是「秋風掃落葉般」的無情了。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戲劇中的“包青天”,無限完美;而真正歷史上的包。
《宋史》
蔣華:《用革命批判精神還包 本來面目》
李興濂:《青天上也有陰雲-包格其人》
楊高凡:《從「包 」到「包青天」——兼論中國古代的「清官」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