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簡介(「梅姨」仍未歸案,張維平權被判死刑)

2022-11-25梅姨

近日,廣東省高等法院對張維平等5人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了一審法院刑事部分的判決:張維平、周容平判決死刑,另有二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一人被判刑十年。

2021年12月29日,被拐童申聰(化名)的父親申軍良告訴記者,廣東高院的法官來到山東,將二審判決書送達給他。

此案由廣州中院於2018年12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至2005年期間,被告人張維平透過刻意搭訕結識被拐賣兒童的家人,趁其不備抱走小孩,並販賣牟利,累計作案八宗;此外,被告人周容平提議,與楊朝平、劉正洪、陳壽碧密謀策劃,闖進出租屋內,將被害人母親捆綁,強行抱走申聰後交給張維平販賣。

一審判決書顯示,張維平拐賣9名兒童的犯案地點,有4次是在廣州增城區,1次在廣州黃埔區,另有4次在惠州市博羅縣。被拐的9名男童,當時最小的1歲,最大的3歲,其中8人被賣往河源市紫金縣。

據張維平交待,他拐賣的9名男童,都是透過「梅姨」找到買家。目前「梅姨」身份尚未查明。

張維平、周容平等5名被告都是貴州省遵義市綏陽縣人,來自同一個村。案發11年後的2016年3月,上述5人先後被警方逮捕。

一審期間,申聰的父親申軍良夫婦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各被告賠償損失,廣州中院當時認為損失情況無法查明,駁回其訴求。

廣州中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張維平、周容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楊朝平、劉正洪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陳壽碧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併處罰三千元。

一審宣判後,申軍良夫婦和5名被告人均提出了上訴。

在案件審理期間,2020年1月,申聰被警方找到。此外,被拐9名兒童中的另外5人,也被警方陸續尋回。

2021年12月10日,廣東高院對此案作出二審判決。

判決書顯示,廣東高院維持了一審法院對張維平、周容平、楊朝平、劉正洪、陳壽碧等5人的定罪量刑;撤銷廣州中院關於駁回申軍良夫婦訴求的判決,判決張維平、周容平等5名原審被告人連帶賠償申軍良夫婦物質損失39.5萬元。

轉自:澎湃新聞

來源: 四川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