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愛情最終卻對簿公堂
她幫周星馳創下億萬身家,卻為七千萬將其告上法庭,到底是因為沒拿到名分,還是真的缺錢?
對周星馳來說,2020年無疑是多事之秋。
他先是被傳對賭協議失敗,不得不抵押豪宅來還債;後來又因為一筆巨債與前女友對簿公堂。
不過前一件事很快就遭到了周星馳方的否認,而後一件事則是一樁“陳舊舊案”,這個與周星馳打官司的前女友,就是與他交往過13年的於文鳳。
周星馳與於文鳳
2010年周星馳和於文鳳分手了,從戀愛關係回歸到了合作關係。
兩人的分開實在讓人猝不及防,要知道,前一年還有媒體曾曝出,雙方已經見了家長,距離結婚就差那麼臨門一腳。
但為何他們會在這個時候選擇分手呢?這令大家百思不得其解。
而且深愛過的兩人,也沒有好聚好散成為朋友。沒多久,他們就因為7,000萬鬧上法庭、對簿公堂。
於文鳳聲稱,周星馳曾跟自己承諾,他但凡有獲利的投資項目,便會支付自己稅後10%的佣金。
在兩人合作交往的數十年裡,作為周星馳的理財顧問以及投資顧問,在於文鳳的打理下,周星馳的資產開始數以億計地增長。
2004年時,他也採納了於文鳳的建議,以3.2億拍下了位於山頂普樂道10號的地皮。
之後經過於文鳳引進的「天比高」項目,在那地皮上建造起的4棟房產,總價值一度超過了20億。
其中3棟先後出售的物業到手就有十幾億。
到兩人分手時,那套尚未出售的豪宅的價格一度飆升至了8億。
所以照道理來說,周星馳原本最起碼要支付給於文鳳8000萬佣金,但最後他卻只付了對方1000萬。
於文鳳忍無可忍,這才一紙訴狀將周星馳告上了法庭,兩人這場官司打了整整8年。
但結局也很明顯,2020年又開庭時,她還是敗訴了。
周星馳方給出的主要觀點有二。
其一,當年星爺口頭上說要給於文鳳10%的投資利潤,這筆錢充其量是他對女友的禮物。
其二,這口頭承諾只是周星馳在熱戀時所說的“情話”,並非商業決定,不具有任何法律效應。
正因如此,在於文鳳方出示不了更多實質證據的情況下,她徹底敗訴了。
雖然官司敗訴了,但這對曾經相愛相伴了13年的愛人,走到對簿公堂撕破臉皮這一步,仍舊是大家十分好奇的問題,難道當真是於文鳳想要這7000萬嗎?
其實未必如此。
千金大小姐
分手後向周星馳討要7000萬佣金,於文鳳究竟是為了錢還是只為爭口氣?
在上周星馳之前,於文鳳的人生本應與許多千金小姐一樣,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日後再順理成章地接手父母輩的人脈與資源。
於文鳳年輕時
她的父親於鏡波,是香港建設(控股)有限公司的老總,家裡產業包含了建築、房產、餐飲等等。
1998年時,於鏡波家族的資產就已經達到了30億,時至今日,他們家的財富更是不可估量。
於鏡波
但相較於其他香港豪門來說,於家一向都很低調,出門打扮也相當樸素,算是豪門中的隱形富豪。
要不是於家的小女兒於文鳳與周星馳的戀情太過招搖,大眾幾乎很少會注意到香港於家這個豪門家族。
而於文鳳與周星馳,是相識於後者事業的最巔峰時期。
當時周星馳的無厘頭風格電影,在香港影視行業算是獨一份的存在,一度成為了觀眾的「新寵」。
這樣獨特的電影、這樣獨特的星爺,自然擁有了無數影迷。
千金小姐於文鳳也正是他的影迷之一。
但出身豪門,擁有良好教養的她,並不像其他普通粉絲那樣瘋狂,也沒有做出什麼出格的舉動。
她很聰明地利用家族背景、手中的人脈,一點點滲透進周星馳的生活。
然後先跟對方從朋友做起,再用自己的人脈,或多或少幫助周星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之後兩人的感情便在時光中水到渠成。
1997年,他們戀愛了。
於文鳳也成為了演藝圈為數不多,能與偶像成為戀人的粉絲。
兩人在一起後,自小受家族事業耳濡目染的於文鳳,便專心為周星馳打理起了事業,助他的資產更上一層樓。
她心甘情願為周星馳付出時間、精力,接受他一個月至多5.9萬、最少2萬的工資。
當然於文鳳並不在乎這些,畢竟像她這樣出身的人,想要錢也不必找男友要。所以這樣的她,也不可能為錢與周星馳對簿公堂。
再者話說回來,與周星馳交往的多年間,於文鳳壓根沒真正進入對方的星輝公司,她只是個掛名董事而已。
因此她為錢與周星馳打官司的可能性就更小了。所以於文鳳為愛不服氣,「狀告」周星馳才更為可信。
閃婚富豪
與周星馳相戀13年卻沒得名分,這難道就是於文鳳向他討要7000萬的理由?
2013年,王晶公開在社群媒體上發文暗批,周星馳榨乾前女友價值就將其拋棄的不義之舉。
王晶
文章中他是這麼說的:「我一直都這麼想(拍好電影才能賺到錢)。但如果我可以用盡紅顏知己的人際關係,大賺一筆後就視如陌路;
利用盡生意拍檔資金後就獨佔利益與獎項,榨乾主創人員的創作意念後就據為己有,踢人出局,功勞盡歸自己,會不會就能賺到更多更多的錢呢? 」
一番話,徹底將周星馳推入了一個尷尬的境地,其實也不怪王晶會這麼毒舌。
要知道,在他和於文鳳這段長達13年的感情中,他自己起初對這段感情,始終是抱著與以往一般迴避、不承認的態度。
直到多年後,兩人的關係成為港圈公開的秘密,他避無可避,這才選擇了公開。
當然兩人也有愛得火熱的時候,也正是在那時,周星馳向於文鳳說出了給她10%佣金的情話。
多麼動聽,多麼令人著迷。
但短暫的溫存過後,留給於文鳳的未來卻是,即便後期他們已經公開了戀人關係,卻一直止步於此,並無發展下去的趨勢。
其實當時有人猜測,周星馳和於文鳳是走不長久的,因為前者的媽媽不喜歡這個強勢的富家千金,來做自己的媳婦。
而周星馳又是個孝順的兒子,他不會忤逆母親的意思,所以始終不肯給於文鳳一個妻子的名分。
周星馳與母親
就算是對方為他辛苦創造財富,為他打拼事業,發展未來,他也沒有任何一次想要娶她的想法。
但人生有多少個13年呢?
一次又一次地希望、一次又一次地失望,不堪再經歷這樣絕望的於文鳳,最終便選擇了與周星馳結束這段刻骨銘心的感情。
至於將對方告上法庭,想必也是她對這段感情的最後交代了吧。
或許從敗訴的那一刻起,她便想徹底將自己與對方,劃上永不相交的界線。
不然她又怎麼會在官司打完後沒兩年,便投入香港銀行業的太子爺廖堯城的懷抱呢。
話說這位銀行王子也是個不簡單的人。
儘管時年65歲的他,要比於文鳳大上了16歲,但人家卻是個正兒八經的超級富豪,擁有百億身家。
這樣的他與於文鳳倒算是門當戶對,十分相配了。
縱觀於文鳳長達49年的人生,她將自己近三分之一的生命,都花在了為周星馳奔波的路上,花在了成為周太太的路上。
當然為愛情付出努力沒錯,但她卻忘了萬事都要及時止損,明知道對方不可能與她共度餘生的那刻,她就應該要學會放手。
所幸現如今醒悟過來還不算遲,這也算是於文鳳對自己的一個交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