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先秦精神世界中的俠中之俠

2024-12-28墨子

墨子

墨子,姓墨名翟,他的生卒年代已不可詳考,大約是戰國初年的人。關於墨子的出生地,一直都有爭議:《史記·孟蓀列傳》說他是「宋之大夫」;《呂氏春秋·當染》認為他是魯國人;也有的說他原為宋國人,後來長期住在魯國。墨子是墨家學派創始人,墨子作為一代宗師,他開創的學派是與儒學並列的一代顯學。

墨子非常精通手工技藝,自稱是“鄙人”,他非常同情下層勞苦大眾,大概是因為他從事過類似的工作,據說他的技藝可與當時的工匠大師魯班相媲美。墨子也曾經求學於儒家學派,但後來逐漸對儒家繁瑣的禮儀活動感到厭煩,他認為,那些儒家一面不信鬼神,一面卻講究祭禮喪禮。他說:「不信鬼神,卻要學祭禮,這不是沒有客卻行客禮嗎?這不是沒有魚卻下網嗎?」所以墨子最終放棄了儒學,開創與儒學相對的墨家學派。

墨子一生的活動主要在兩方面,一是廣收弟子門徒,據說有數百人之多,通過這些弟子來積極宣傳自己的學說;二是四處奔走,宣傳自己的政治主張,但因與時勢不合,始終未被重用。墨子不遺餘力地反對兼併戰爭,他的行跡很廣,東到齊、魯,北到鄭、衛,南到楚、越。

墨子所創立的墨家學派是一個有著嚴密組織和紀律的團體,生活崇尚儉樸,最高領袖被稱為“鉅子”。墨家的成員大都來自社會底層,生活清苦,稱為“墨者”,其中以行俠仗義為主的墨者叫作“墨俠”,以辯論為主的叫作“墨辯”。墨者出仕做官要由組織領袖委派,必須服從鉅子的領導,聽從鉅子的指揮,如果做官後背棄了墨家的主張,就要被召回。他們做官得到的俸祿,要交出一部分供墨者團體使用。

墨子去世後,墨家分為相里氏之墨、相夫氏之墨、鄧陵氏之墨三個學派。但到了秦朝的時候,墨家學派已經銷聲匿跡,幾乎成了一門絕學。一般認為,墨家學派的思想被遊俠階層所繼承,也就是所說的”江湖人士”。墨家弟子根據墨子生平事蹟史料,收集其言論語錄,完成了《墨子》一書並流傳於世。但兩千餘年來,《墨子》被排斥在官學之外,沒有得到太多的關注。

墨家作為一個學派是湮滅了,但他們的社會政治理想、人格道德力量、科學思想和方法或多或少地融入了以儒學為主體的傳統文化之中,在思想和精神上對後世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墨子》是記載墨子言論和墨家學派思想資料的總集,全書原有71篇,現存53篇。 《墨子》一書的主要內容包括兼愛、非攻、天志、明鬼、尚同、尚賢、節用、節葬、非樂、非命、軍事等,基本上反映了廣大勞動階層的呼聲。

全書可分為兩大部分:一部分記載墨子的言行,闡述墨子的思想,主要反映了墨家前期的思想;另一部分如《經上》《經下》《經說上》《經說下》 《大取》《小取》篇,一般稱作墨辯或墨經,著重闡述墨家的知識論和邏輯思想。其中有關邏輯思想的內容,可以說是先秦邏輯思想史的奠基之作;另外還包含許多自然科學內容,反映了墨家後期的思想。

代表性思想

兼愛

兼愛是墨子學說的理論基礎,也是墨家有別於其他各家的標誌。墨子認為,當時的整個社會之所以會有強凌弱、貴傲賤、智詐愚這麼多的問題,都是源自於人與人之間沒有一種無差等的愛。如果人人都能夠做到兼愛,那麼天下就能達到大治。

儒家也提倡愛,但是有等級差別的愛;兼愛是大到國家之間要兼相愛、交相利,小到人與人之間也要兼相愛、交相利。這種思想脫離了歷史條件和社會現實,是根本無法實現的。

非攻

「兼愛」主張天下人互愛互利,不要互相攻擊,這必然要主張「非攻」。 「非攻」是墨學的重要範疇,是墨子軍事思想的集中體現,反映了墨家學派反對發動不義之戰的和平願望。當時兼併戰爭劇烈,除大量殘殺生靈之外,還使百姓貽誤農時,受凍挨餓,感染疾病。農、工、商、士等庶人階級和下層貴族都希望社會安定,墨家代表了他們要求停止戰爭的願望。

統治者為了自己的利益不顧百姓的死活,發動戰爭,他們不是為了權利就是為了財富,有明顯的掠奪性。墨子主張弱小國團結起來,共同抵禦大國兼併,這理論是戰國「合縱」的先聲。但是,墨子並不是無條件地反對一切戰爭。墨家的守禦是有名的,被稱為「墨守」。

尚賢尚同

墨子倡導的“為政之本”就是尚賢,其實就是唯賢是舉,賢人執政。他的這一思想高遠宏大,遠遠超出了同時代的其他思想家。墨家學派之所以從顯學變為絕學,與這一思想有很大的關係,因為它從根本上危及封建統治者的地位。

墨子的尚同則是下級對上級的服從。它要求一切統一於上級,絕對不准反其道而行。墨子認為尚同是與尚賢相輔而行的行政管理原則。如果政令不一,只能導致社會紛亂。人的行為受思想意識支配,沒有思想的統一,便不能有行動的一致。

天志明鬼

墨子尊天明鬼,主張效法上天,遵從天意。所謂天志,就是上天的意志,是最高的行為規範準則,任何人都不能違背。他認為,上帝是有意志的,天能夠賞善罰惡,冥冥之中自有天來決斷,鬼神都能看得見。墨家就是藉此來說明為人行事要清白,如果大家都能夠遵天志、明鬼神,吏治就不敢不廉潔,官府就要好好地進行賞善罰惡,作亂搶劫的人也會停止犯罪。

三表法

三表法是人們認識事物、判斷是非真假的標準。墨子認為判斷事物的有與無,不能憑個人的臆想,而要以大家所看到的和聽到的為依據。他提出了檢驗認識真偽的標準,即三表:以古代聖王的歷史經驗為標準;以廣大百姓的直接感覺經驗為依據;看其能否給國家、百姓帶來實際的好處。

墨子把“事”“實”“利”綜合起來,以間接經驗、直接經驗和社會效果為準繩,排除個人的主觀成見。 “三表”是墨子的認識論的重要內容,也是墨子論說批判的銳利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