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開講#
在西周時期,社會的秩序主要是透過禮和刑來實現的,禮主要是針對貴族,刑主要是針對百姓。到了春秋戰國,禮崩樂壞,諸侯相互徵伐、合併。這時,主張法治和鼓吹集權統治的法家學派就粉墨登場了。
法家的先驅人物可以上溯到春秋時期的管仲、子產、鄧析等。前期法家人物主要有李悝、吳起、慎到、申不害、商鞅等。
韓非(約西元前280年~約西元前233年),戰國末期韓國人,出身於王侯之家,是當時韓國的公子。根據《史記》記載,韓非對於「刑名法術之學」十分精通,與後來的秦國丞相李斯一起,拜當時諸子百家的集大成者、儒家學派的代表人物荀子為師。但韓非沒有以儒家學派自居,而是繼承了法家思想,成為戰國末期法家的傑出代表人物。
據說韓非有些口吃,所以不善言談,但他的文筆犀利,文采斐然,文章出眾。在青年時期,韓非目睹了韓國日益衰弱。身為有誌之士,他多次向韓王提出富國強兵的計策,力求改舊圖新,但都未被接納。韓非十分鬱悶,認為這是“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於是退而著書,寫出了《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等著作,這些作品後來集為《韓非子》一書。
西元前234年,韓非的著作傳到了秦國,秦王嬴政讀了讚歎:「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正好李斯在場,說:「這是韓非所著。
在秦兵壓境之時,韓非被獻給了秦王。秦王總算見到了這位大才,十分開心。但秦王沒有立刻重複他,因為韓非到秦國後,上書秦王要求保存韓國。李斯本來就嫉妒韓非的才能,於是與姚賈串通一氣,設計陷害韓非,進諦言說他“終為韓,不為秦”,建議秦王“以過法誅之”。於是韓非被打入大牢。
西元前233年,李斯派人送去毒藥,令韓非自殺。韓非申訴無門,被迫服毒自殺於獄中。等到秦王想要放他出來時,韓非已死,秦王后悔不迭。他死後第三年,秦滅韓國。
韓非雖然英年早逝,但他的思想卻在秦始皇和李斯的推行下得以實踐。在韓非去世後,當時各諸侯國的君主與大臣競相研究其著作《韓非子》,秦始皇在他的思想影響下,完成了統一六國的帝業。可以說,《韓非子》為中國第一個統一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國家的建立提供了強有力的理論武器。
《韓非子》是韓非逝世後,後人輯集而成的,共有文章55篇,其文章風格嚴峻峭刻,乾脆犀利,在先秦諸子散文中獨樹一幟,為法家集大成之作品。該書就其主體來看,是一部政論性巨著,它重點闡述了法、術、勢相結合的法治理論,其目的是為專制君主提供積極行事的主張,達到了先秦法家理論的最高峰。
代表性思想
法、術、勢結合
韓非子總結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和慎到的“勢”融為一體,形成了一個法、術、勢結合的法家思想體系。
他認為,國家想要得到治理,就需要君主掌握一套駕馭臣民的權術,同時臣下必須遵法。統治者對臣下不可太信任,還要「審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韓非特別強調了「以刑止刑」的思想,強調「嚴刑」「重罰」的重要性以及法的公正性。韓非子認為只有保證“嚴刑”,君主才能夠將大權掌握在自己手中,居於至尊地位。 「術」是君主暗中控制和對付群臣的方法和手段,其中既有政治藝術,也有陰謀權術,與「法」相比,法是公開的,術是秘密的。除此之外,韓非非常欣賞慎到的論點,認為僅僅依靠法和術還不足以治理好國家,必須有「勢」來保證。 “勢”,即權力、政權。居於統治地位的人無論是不是賢者,要“抱法處勢”,君主要掌握賞罰之權,不能把這種權利交給臣子,否則就會形成有權勢的大臣,所以“法治”和“勢治」是結合在一起的,這樣才能治理好國家。這就是韓非子法、術、勢三位一體的政治理論。
歷史觀
事物是不斷發展變化的,沒有什麼永恆不變的東西。
法家學派認為每個時代的變化都有其背後特定的因素,韓非認為,這主要是由人口因素和社會物質財富的狀況所決定的。遠古時代因為人口少,所以有一定的財餘,這樣才不會發生爭鬥。但目前的紛爭時代,百姓眾多,物資匱乏,這樣就一定會發生爭鬥。 「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如果一味的效法古代的社會制度,回到那種人口少的生活,那就是守株待兔的愚蠢行為。所以我們能做的就是積極的應對當前的社會生活。
「萬物各異理」
“萬物各異理”,就是每個事物都有自己特殊的理。韓非子從一般與特殊的角度,對“道”和“理”作出了比較正確的解釋,“道”是指一般規律,“理”是指具體規律,萬物各自具有自己的特殊“理”,理”是用於區別萬事萬物的,比如長短、方圓、大小、粗細等。而“道”是內在於萬物之中的。
“道”不是萬“理”之外的另一種規律,“道”就在萬“理”之中。只有通過認識事物的具體規律,才能認識事物總的規律。只要依照一般規律和具體規律來辦事,就一定會成功。
矛盾說
韓非子曾經論述了「自相矛盾」的故事,說楚人賣矛和盾,一方面說自己的矛是最銳不可當的,一方面又說自己的盾是最堅不可摧的。這時候一個看客上前拿起一支矛,又拿起一面盾牌問道:「如果用這矛去戳這盾,會怎樣呢?大家哄堂大笑。實際上是不可能同時賣銳不可當的矛和堅不可摧的盾,這個寓言故事揭示的是對立面互相包含、互相統一、互相排斥的原理。人手中時,矛和盾是互相統一的。
“自為”人性論
韓非子師從荀子,所以受到了性惡論的影響,提出的「自為」人性論,這是一種無善無惡的自然人性論。
韓非子認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都是利害關係,因勢利導,人活著首先要生存,這是人人都是有的私心,即“畏誅而利慶賞”,如果僅僅靠道德的力量是沒有辦法維持社會穩定的。
君主應該利用人的「自為」心,也就是「利己」的心理去控制社會,進而治理國家。 「人性」被置換成了“民性”,人與人的關係其實就是赤裸裸的利害關係。所以韓非子主張要從實際出發制定法律,要順著人好利惡害的本性,用威逼利誘的方法來治理國家、駕馭臣民。從這裡也可以看到法家學派的一些缺陷,秦國由弱變強和盛極而衰也反映了法家思想的優點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