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名況,字卿,戰國時期趙國人,是春秋時期晉卿荀林父的後裔。漢時避漢宣帝劉詢諱,稱孫卿。曾遊學於齊,到齊襄公時(前283--265年),曾在稷下(山東臨淄西北)講學,並“三為祭酒”。期間曾到燕國遊歷,到秦國考察。晚年去楚,由春申君推薦擔任蘭陵令(今山東蒼梧縣西南蘭陵鎮)。春申君死後而荀子廢官,因家蘭陵,聚眾講學,著書立說,終老於此。荀子文章很多,傳世名作為《荀子》,共三十二篇,涉及到哲學、邏輯、政治、道德許多方面內容,是戰國時期諸子百家爭鳴中著名之一家。
荀子是戰國後期著名的思想家。他對之前的諸子各家都有批評,而獨尊崇孔子儒教,認為儒教是最好的治國理念,以孔子繼承人自居。他從知識論的立場上,批判性的總結吸收了諸子百家的理論主張,形成了富有特色新觀念:「明於天人之分」的自然觀,「化性為偽」的道德觀, 「禮儀之治」的社會歷史觀。並在此基礎上,對先秦哲學做了總結,建立了自己的思想體系。之後廣收學生教學,《史記》載,韓非、李斯「乃從荀卿學帝王之術」。
荀子認為,天、天道是自然的客觀存在。 「列星隨旋,日月遞炤,四時代禦,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不見其事而見其功,夫是之謂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無形,夫是之謂天。天是自然天,不是人格神。他把陰陽風雨等潛移默化的機能叫做神,把由此機能所組成的自然界叫做天。宇宙的生成不是神造,而是萬物自身運動的結果,這是他的自然觀。荀子也認為,天不是神秘莫測、變幻不定,而是有自己不變的規律。 「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兇。」這是其「天道有常」的認識。荀子認為,自然界和人類各有自己的規律和職分,天道不能幹預人道。 「天能生物,不能辨物,地能載人,不能治人」「天有其時,地有其才,人有其治」這是荀子的「天人相分」的思想。他認為,迷信天的權威,等待天的恩賜,不如利用自然規律以為人服務,主張「治天命」「裁萬物」、「騁能而化之」。明確宣傳認識天道就是為了能夠支配天道而宰制自然世界。這是荀子人定勝天的思想,是明於天人之分自然觀,接近現代的唯物主義自然觀。
荀子提出“性惡論”,這是針對孟子性善論而提出的,是與他“化性為偽”道德觀相連貫的基本點。他認為人性“生而有好利焉”、“生而有疾惡焉”提出“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的命題。這裡的“偽”是人為之意,“可學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謂之偽”,“堯舜之與桀蹠,其性一也,君子之與小人,其性一也”,都是天生性惡,後天的環境對人性的改造則起決定性的作用,轉化人的“惡”性,則“塗之人可以為禹”。至於性善性惡,對儒家並沒有決定性的意義,其價值在於人性論奠基可以為現實社會的禮樂教化提供內在人性的根據。這就是荀子的“化性為偽”的道德教化論。
荀子的社會政治思想是「隆禮重法」。在國家治理上,他提出隆興禮儀教化,以調節人的利欲,使物質增長和慾望增長之間保持平衡,這是社會治理的基礎。重法,是為了確保社會秩序的正常運轉,禮的遵循不免要訴諸於一種強制性。由此,禮轉為法。二者相輔相成。荀子常有「禮法之樞要」「禮法之大分」的提法,而以禮法並稱。所以荀子稱「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就是說禮法並舉,王霸統一,二者相互作用。禮高於法,禮為法之大本。法是禮的保障,禮法兼施,王霸統一。這思想開創了儒法合流、禮法雜用的先河。
荀子在歷史觀上提出“厚今薄古”的“法後王”說。他認為先王時代久遠事蹟簡略,不如近世可靠,即使法先王,也必須通過法後王的途徑才能實現。他又提倡繼承先王之道,只是意在為統治階級尋求理想的人格榜樣。在認識論上,荀子提出“行貴於知”的觀點,強調必待的感覺器官“天官”普遍接觸事物,才能做到“徵知”“解蔽”,正確發揮“天君”(亦即心)的作用。
荀子是戰國後期著名的思想家,也是儒家八派的首領之一。他在儒家學派分化中,代表了革新勢力,在儒家學術的基礎上,批判性的吸收了多個學派的進步思想,尤其是批判了孟子的唯心守舊成分,吸收了法家的進步思想,集成先秦時期唯物主義的系統觀念,對戰國末期乃至漢代形成重大影響,並培養出一批有為弟子,如韓非、李斯等,都是當世著名法家代表人物。由此可見荀子既是儒家八派之一,更是法家學派的奠基者。